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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快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复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没有做声,沉默片刻。
“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的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
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扯下一大块皮肉下来。
阿牛身体疼的猛然一缩。连忙捂着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来过。
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叹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饥,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叹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鸡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
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他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或者说本身就是不连贯的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带着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不过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道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的摸了摸腹部,阿牛这次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糊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地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恶浪费,或许饥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经发亮,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第九十九夜死当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因为他告诉说自己找到了那个制作人皮面具的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系。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是他还是告知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缠着满脸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当铺老板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我对当铺并不算不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历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的生存着,即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的店面隐隐的出现在各个高楼大厦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的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部分人来说确是不可或缺的。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际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或是战乱动荡,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称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时代是清乾隆年间,光北京就有200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了大财,只是后来蛮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复苏,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的奇怪,那想必这个地方赌业必然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慢慢一仓库货物却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淡经营,所以当铺老板一旦发现有些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糊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板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的相当厉害,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默然的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月就热的逼人。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双眼紧闭轻摇纸扇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唇微微发白,似乎像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有友好的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嘛不进去而呆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讲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做只不过出于自保,好比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台和里面处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屋子,呆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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