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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场合里,从来都是点头哈腰,在贵族们面前扮丑当狗的斯坦,第一次品尝到被贵族们热情招待的滋味,斯坦脸上的笑容一整夜都没消下去。
甚至于离开舞会,斯坦脸上都还带着笑。
明明和以前一样,都是来卖货物的,只因为卖的货物不同,得到的待遇和目光也全然不同。
比起贵族们隐晦的示好,商人们的示好则更加疯狂。
那些曾经不会看斯坦一眼的大商人都换了一副面孔。
无数金银涌入斯坦的钱包,那些带来的瓷器茶叶一夜之间销售一空,斯坦人生中头一次享受到了被贵族们高看,被簇拥吹捧的感觉、
大商人们包圆了斯坦卖给贵族们后剩下的所有货物。
但斯坦没能在卖出所有货物后就立刻启程去取第二批货,他被商人们堵在了旅馆里,斯坦也不蠢,他没有太强的后台,更何况哪怕有,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也没什么用。
于是斯坦从中选择了和侯爵关系最好的商人,在长达半个月的拉扯后,斯坦和对方说定了一起去取货,等于是把自己的进货渠道分享给了对方。
·
地精们在镇子里住下了,他们从叶舟手里买下了不少种子农药和农具,一部分地精继续上山打猎,一走也就是十多天,留下的一小部分开荒种地,努力去和人族交际,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矮人学人族的样子施肥,可那片地却连苗都没冒出来了。
“要兑水。”农户们坐在田坎上,不用天天除虫之后,农户们培养了新的兴趣——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谈笑,晚上可能还会举办篝火晚会,年轻男女载歌载舞,中年人们则是喝酒谈天。
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
人们愣了愣,地精继续说:“强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会为了争夺地位斗争,殴打和杀戮,族群不会变得更好,族长不需要是最强大的人,只要她能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让我们能够一起生活。”
农户看着这个年轻的地精:“难道你就不想建功立业吗?”
地精眨眨眼,他真诚地说:“但我是地精,如果我脱离了族群,人族会把我看进眼里吗?地精是弱小的,我们只有抱在一起,才能不被欺辱。”
“就好像我现在跟你们坐在一起聊天。”地精,“不是因为你们认同我,或者我有多优秀,只是因为我拥有很多族人,你们不能直接让我滚,否则我的族人们就要来找你们算账了。”
人族们互相看看,本来地精说这些话是讨打的,可对方态度实在太好,他们也生不起气来。
于是有人话锋一转地叹气道:“我的女儿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可我实在找不到适合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啊,我女儿也是,她都十五岁了,可她如果留在家里,轻轻松松就能挣到不少钱,可她如果嫁出去了,将来肯定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我希望能给女儿找一个住在附近的丈夫。”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就算她的丈夫挣不了钱,也可以到我们家的地里干活。”
“要是她们也能到超市里干活就好了。”
他们的儿子现在已经不愁娶妻了,于是他们终于分出了一点精力,开始关心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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