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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麻子亲自开车把叶淳和金优兰送到了易福馆。
“师傅,什么时候开始教我奇门遁甲术?”万麻子露出几颗大金牙道。
“你先好好整顿一下你手下那群人渣再说。”
叶淳突然又想起什么,道:“a?你那夜色玫瑰离这也不远啊,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这易福馆吧?你怎么不找易大师学?”
万麻子挠了挠头,尴尬的笑了笑,道:“嘿嘿!呃…我觉得他没你厉害。”
拍马屁的话叶淳可是听得太多了,见他不愿说,也懒得和他继续扯,叶淳扶着金优兰下了车。
“回来了?”英俊侠躺在摇椅上懒洋洋地跟叶淳打着招呼。
“嗯!孔维呢?”
“别吵吵,在里面睡觉呢。”
金优兰看了看孔维,准备叫醒他,却被英俊侠阻止,“别吵他,你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随之英俊侠又拿出一搭钱,对叶淳道:“拿去!”
“啊?给我钱干嘛?”叶淳不解的疑惑道。
“你看看她,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叶淳这才明白了英俊侠的意思,离这里不远就有一条夜市街,要换做平时,叶淳肯定不愿意跟女人逛街,可现在金优兰的衣服也确实烂得不像样。
“哦,走吧,我带你去买些新衣服。”
“不用了,我家里还有。”
“少废话。”叶淳严肃起来,到真有几分不怒自威的风范。
金优兰见叶淳如此严肃,也就没在拒绝,跟着叶淳一起来到了繁华的夜市街。
叶淳也懒得一家一家的挑,直接带金优兰来到一家形象会所。
“这,这里应该很贵吧,还是算了吧。”金优兰微微皱眉,瘦弱的身躯在夜风中轻轻抖动,这不经让叶淳这个土匪种有些心疼,再加上她之前还救过叶淳,若不是金优兰,叶淳可能已经死在了小溪边,只要能报恩,这点钱算什么,更何况叶淳本身就是不在乎钱的那种人,而且现在这钱都不是自己的,完全没有必要节省。
“进去。”叶淳一手搭在金优兰的腰上,推引着金优兰。
“你好!需要……”两人刚进形象会所,迎来一个浓装艳抹的女人,刚说到一半,见叶淳和金优兰的穿着,态度一变,道:“你们是要干嘛啊?”
金优兰在这个女人面前,好像很自卑地低下了头。
叶淳见这种势利的人,见得多,以前是富二代的时候,叶淳也一直不讲究穿着,经常都是一身迷彩服携带一身的泥巴,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都以为他是乡巴佬。
看不起叶淳倒没什么,叶淳并不在意,可他实在不忍心看金优兰受到这样的委屈。
叶淳对付这种人的方法就是,“实力打脸”,在人家都认为他是个穷鬼的时候,甩出一搭搭毛爷爷,这种扮猪吃老虎的感觉确实很不错。
叶淳拿出那厚厚的一搭人民币,重重的甩在那女人的脸上。
钱砸在这女人脸上时,一开始她还有些许的气愤,不过再一看,这这么多钱,估计至少也得有两三万吧,这一单可值自己好几个月的收入。
“哟,老板!您放心,我保证,一定把夫人打扮的漂漂亮亮。”
————————
还真别说,这女人确实是势利了点,不过技术倒真没话说,忙活了两个多小时,再带出金优兰,叶淳眼焕然一新。
柳叶眉,丹凤眼,雪白的肤色,颜色不算夸张的红唇??,些许亮丽的秀发搭那在肩头,一件时髦的长裙,加上一双黑色高跟,给人一股掩盖不住的高贵气质。
别看金优兰平时看起来有点土里土气,其实她本身五官就端正,这稍微一打扮,还真算的上是个美人。
“这,我感觉不合适。还是换了吧。”金优兰躲躲闪闪,极其不自然。
“我看挺好,就这样吧!”叶淳知道金优兰可能是一时不适应,也不给她再说什么的机会,一口确认。
是的,叶淳一向都是这么霸道,也许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会让人很不爽,但,在有些人眼里,这就是男人。
金优兰越发的喜欢上了眼前这个霸道的“土匪”,她不像现代女性的普遍审美标准,现代女性都喜欢高富帅,而金优兰恰恰喜欢上了一个矮穷挫,她不在乎高,富,帅,只在乎眼前人是否符合她的胃口。
金优兰家在城边的一处小山村,离这里不是很远,见孔维在易福馆里睡得正香所有也没有叫醒他,叶淳带着金优兰吃了点东西后,就送金优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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