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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云随着艾米丽的眼神望向夜空,不同于市区内的躁动,这里的夜色很安静,哈维尔河上很少有过往的船只,只有几点星光在□般的夜幕中闪动着,伴着一轮皎洁的圆月,碧云踱了几步,双手合十,上半身趴伏在半圆形的大理石窗台上,她并不信仰基督教,也就不确定这个世界上是否真有上帝和天使。她记得在家的时候,母亲给姐妹们讲的故事,月亮里有棵桂树,有座广寒宫,里面住的该是嫦娥仙子。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儿时就背熟了的诗,朗朗上口,在游子的口里吟诵出来,却是另一番辛酸的滋味,自从告别了艺术学校的生活,又是半年过去,该是时候给家人报个平安了。
“艾米丽,可以请您帮我个忙么?”她望向等待吩咐的女仆,“明天就是周末了,你回家照顾母亲的时候,能不能顺道去电报局,帮我去发一份电报。”
“这没问题,”艾米丽立刻点头答应,“您要发给谁?”
“是要发到美国我的朋友那里,这个是地址和电文。”她从柜子的第二个抽屉里,拿出一本小本子,翻动了几页,取出一张纸条。
艾米丽接过来,读了一遍。“可这是一封家书,为什么要发给朋友呢?”
“我的父母,并不知道我离开美国了。”碧云淡淡说道,心情却沉重了起来,不出意外的话,逸安哥哥应该已经回到家乡,向父亲、母亲报告了她平安的消息,可是她还是欺瞒了家人,说自己在美国继续攻读大学。母亲自然会为不能相见而伤情,父亲一定还以为她有大抱负而欣慰不已,如果说她做了红十字会的护士,深明大义的父亲一定会原谅她的选择,可是断然不会同意她像现在这样,做了一个纳粹军官的情妇。想到这里,碧云不由地叹了口气,心里一团乱麻似地,真是剪不断理还乱,这些麻烦的事情,还是留到以后再去想吧。
她乌黑的眼睛望向艾米丽,只见这个干练忠实的女仆,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把手里那张写着电文和地址的小纸条小心翼翼地叠放好。这份电报将要辗转这个世界上的几大城市,由处于欧洲的帝国首都,辗转到美利坚,再漂洋过海,发到北平,会由在外事局当差的叔伯收到,转寄给身在江浙的父亲和母亲。
明月三千里,何以寄相思,纵然有千言万语,电文仅有只言片语。
“一切安好,勿念。”
《亚特兰蒂斯之恋》入v公告
致一直支持本文的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首先向各位亲们问好!
这篇文章自6月份开始动笔,到现在已经写了3个多月了,因为某些原因,中间一度停止连载,近来我将第二幕、第三幕的书稿整理成了《亚特兰蒂斯之恋》,这个听上去像是个奇幻类书名,相信老读者朋友们能看出一点端倪,男主盖尔尼德不是有个外号叫做“亚特兰蒂斯的黑衣骑士”嘛。oo
在此对入v做一点说明。首先,作为的签约作者,我有义务遵守网站的各项规定,此次入v,对我无疑是一种鼓励,让我更加有动力写文;其次,入v之后,对于更新的频率和字数、文章的质量,都有相应的要求,作为作者,在喜悦之余深感压力,我有责任和义务为读者朋友们呈现出更加精彩的作品;最后,对于入v之后可能给各位朋友们阅读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感谢加入到“魅色”群里的朋友们!感谢为我贡献精彩长评以及发短评支持我的朋友们!也感谢一直在默默支持我的朋友们!是大家的关心和爱护,让我有动力继续写文。碧当呕心沥血成文,以谢亲恩。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
37第三幕—10天鹅湖
午后,她一如往常,练了一阵舞,脱下有些汗湿的鞋子,本来窝在地板上睡觉的“小雨点”立刻醒来了,扑上来一口抢夺走她的芭蕾舞鞋子,拖着鞋子的缎带团团转圈儿。
“小雨点,把鞋子还给我!”碧云赤着脚跑了几步,俯身扯过鞋子,小家伙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死死咬住不肯松嘴。碧云抬起手臂,正想轻轻打它的嘴巴,突然间,它松开了口,转身冲着玻璃窗子外面叫了几声,摇着尾巴,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等等,回来,小雨点!”碧云匆忙登上鞋子,打开后门,朝屋子外面追去,却眼见着小狗飞奔进了树林里。
转眼这个小家伙跑的不见了踪影,碧云有些着急,这栋房子的后院是一片修剪的平整的草地,再继续向里走去,便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了。她从来没有单独去过那些林子里面,只是在一天黄昏跟着他,到树林旁边散过步,还因为那个家伙的非礼要求,事后竟然把一只鞋子丢在那里了,只好被他抱了回来,那里是通着房子后面这弯湖水的河流上游。
她跑得有些气喘吁吁的,终于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面找到了“小雨点”,小家伙在逗一只黑色的凤尾蝴蝶。
“你这个小家伙!太调皮了!”小雨点丝毫没有听见碧云的训斥,继续跟蝴蝶玩,蝴蝶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飞高了,小狗急得朝它直叫,碧云被它的样子逗笑了,这片树林很美,让人忍不住驻足,树林里光线斑驳,映在湖面上,像是洒了一层细细地金子,闪耀的她张不开眼睛。碧云记起今年初春的时候,在帝国南部的伊萨尔河畔,也是这样一个阳光暖暖的午后,那场华丽的盛装舞步的表演。
“凯蒂,是你么?”一声轻柔的呼唤把正沉浸在甜蜜回忆的她带回了现实世界。
“呀——!”她还是惊叫了起来,猛地转身,只见身后的大树树杈上坐着一个男人。
“别害怕,是我,但愿我没有吓到你!”他先是把一个背包轻轻从树上递了下来,紧接着滑了两步,从树杈上跳下来,那动作非常矫健,像只猎食的花豹一样。
“墨菲斯!你怎么会在这里?”碧云看清了他的脸,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他没有穿蓝色的风衣,而是像个野战队员一样,穿了一件浑身是口袋的夹克。
“我在拍摄野生动物,你看。”他摆弄着手里的相机,朝她演示着。“这是我的新宝贝,埃克萨克图单反相机,还有蔡司镜头,”
“它能拍出彩色的照片,对么?”
“对,是彩色的,想不到你还是个行家!”他微笑了起来,“这套设备可不是便宜货。”
她看向他手中的相机,“我不懂这个,你爱好摄影?”
“我的爱好很多,摄影只是其中的一项,这一次的目的是拍摄一组白天鹅的照片。”
“这附近的湖里有很多天鹅的!早晨起来,我从窗子向外面望的时候,会看到一些洁白的鸟儿在远处的湖面上,但是隔得太远,看得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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