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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两人出了野芭蕉林子,回到了大路上。
再回首时,已经看不见什么坟堆了。
除了空气里还有血腥的味道淡淡的,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深夜了,也好在是深夜,要不然这事情还是影响不小的。
这个时候,月色星光依旧大亮,路上不时有开三蹦子赶路经过的人,也只是朝路边水沟里的翁星斑的三蹦子看了一眼就走了。
这里的人们,不爱多管闲事。
自己的事就够忙的,顾不过来的,哪又能顾得上别人呢?
这种社会状态,来自于军阀强权下的压制。
当然,现在在有些国度里,人们也不爱管闲事,因为管不起,比如扶老人家过马路之类的……
刘志中和翁星斑回到路上,翁星斑想把他的三蹦子扶起来,还要收拾一下东西,准备开着到镇上。
刘志中想了想,也就随他吧!
穷怕了的人,一根针一根线都是金贵的。
知道珍惜和来之不易,才会更好的面对生活吧?生活里的有些品质,是无奈,但也是可贵。
所以,刘志中还是帮着翁星斑扶起了三蹦子,帮他捡一些散落的东西。
一切收拾好了之后,刘志中便便猛禽拖着三蹦子,让翁星斑坐进车里,一路向镇上进发。
翁星斑坐着这平衡的豪华越野车,哪里见过这阵仗,真的是感觉太舒服了。
一路飞驰,一路拉风,简直不要太爽了。
一切的风物,都在眼前,都在脚下,美好就在屁股下,哈哈……
只不过,翁星斑听了猛禽的价格之后,整个人都惊掉了下巴,真的换算不过来了。
再听刘志中说,只要跟着他干,以后能开上比这还豪华的车,翁星斑再度震撼,也莫名的热血沸腾,期待和向往了。
跟着刘志中干,去干那些军阀,去干那些看起来都不切实际的未来,翁星斑信了。
于是,就是这个亚热带雨林冬日的深夜,刘志中点燃了一个年轻男人内心战斗的火焰,为后来一个叫“战斗小矮人”
的英雄点亮的人生的灯塔……
等两人赶到良家冲的时候,这个人口众多的小镇,已经安静了很多很多了。
昏黄的灯光,在整个镇子里,到处斑斑点点。
隐约的,起了一些薄雾,令这个镇子充满了荒凉的落寞感觉。
进了镇子,翁星斑就开始担忧起来。
“中水兄弟,你说……敖军那个杂种,今天晚上会不会欺负阿玉啊?”
他的内心,好痛苦。
刘志中能理解这种男人心情,淡道:“他要是个畜生,没有在天亮以后支付完阿玉家的欠债之前,就敢欺负阿玉的话,我一定会阉了他,让他一辈子也碰不了女人。”
翁星斑听着感觉很刺激,但又不过瘾一样,说:“干脆宰了他吧!
你有枪,帮我宰了他,我一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言重了兄弟!
我有枪,但也不能随意杀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但愿吧,敖军不要太过分,否则,今天晚上就是他的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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