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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不易啊!其实不妨你说,我也是一步步从魔族的底层爬上来的!我只是一个魔族的小康之家的子嗣,如果按照正常的成长轨迹,应该在成年之后经商,子承父业,然后坐着自己的小买卖,安安稳稳的在魔族中过一辈子,娶妻生子,生老病死,然而在我十八岁的那年,我却是觉醒了特殊的血脉,血脉返祖,一步登天,直接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先天境一层的魔族的小人物,成为了整个小镇上都受人瞩目的绝世天才!随后,我不断成长,从先天到天地境,从天地境再到轮转境。我三十岁的时候应征入伍,成为魔族的一个小卒,然后踏着无数敌人的尸骨晋升尉官,将领,元帅,然后到了现在的位置!”
戈巴被方岳挑起了话茬,两人仿佛此刻根本就不是对战沙场的敌我双方,而是两个故友重逢,无话不谈!
“其实当年我如果不是我的血脉觉醒的话,我或许也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浑浑噩噩,了此残生!”
戈巴举杯将杯子里的茶水一饮而尽。
此刻的戈巴,无比的豪迈,哪里还有那种读书品茶的故作姿态。
方岳也是同时举杯和戈巴畅饮,两人开始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却偏偏是没有一个字涉及到这人魔两族的种族战场上的是是非非。
其实这是一种默契,两人聪明到如今的这种地步根本就不需要说什么便是可以知道对方的心意。
他们这次见面也纯粹是想要见见对方,聊聊天,吃吃茶,如此而已!
两人聊了足足半日之间,从中午到黄昏,方才是依依惜别。
方岳发现,和吴思雨相比,其实他更喜欢的人是戈巴。
倒不是吴思雨的人品不好,而是因为戈巴和他一样都是从底层一步步爬出来的小人物。
而吴思雨是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胄小姐,很难了解到那种从底层莫怕滚蛋,一步步往上爬的心酸苦辣。
方岳回到了天都王城之中。
吴思雨甲胄染血而归,她那漂亮的脸蛋上沾染了几缕魔族的血迹。
一双眸子却是比之前更加的明亮有光。
“身先士卒奔赴先线啊!”
方岳在城主府中一个人独自饮酒。
这些酒都是康云雨留下来的,每一坛的酒都是罕见的灵药炮制而成,康云雨死了,如今却是全部都便宜了方岳。
方岳本来是不怎么喝酒的。
可是他觉得这些酒中含有无尽的灵药如果不喝的话就浪费了,所以也开始喝酒了。
结果,这酒劲很大,方岳喝了三五口便是有了一些微醺的感觉。
吴思雨染血归来。
方岳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这让吴思雨的脸颊泛红,有了些许尴尬。
说是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可是明眼人都能够看得出来,这其中作秀的成分还是偏多。
康家的名声败坏,正好是他们吴家出头的好机会。
吴思雨就是想要用这种方式来和康云雨做出鲜明的对比!
可是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心照不宣的,被方岳一语点破,吴思雨的心中也是相当尴尬!
“哈哈哈,吴思雨小姐不必尴尬!人生在世,全靠演技,这世界上我们看到的东西又有多少东西,又有多少东西是大家演出来的呢?而又有多少人是演着演着就忘了原本的自己将自己的伪装当作了真实呢!”
方岳咕咚咕咚,又是饮下了一口烈酒。
吴思雨静静倾听,若有所思,脸上的尴尬也随之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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