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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林笛这个孙子结婚了没?家里还有什么人?”洪涛看着林笛那一张桃花盛开的脸,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他离了,父母不在京城,儿子让媳妇带跑了,家里就他一个人,你啥意思?”老梁看来也是经常来这里,说话这么会儿功夫,他手里已经拿着羊肉串啃上了。
“啥意思?二八月,他这要是要闹猫啊!”洪涛盯着林笛和韩雪的背影恨恨的说。
“嗨,一个未娶、一个未嫁,这不正好嘛,老林还是比较规矩的,从他手底下过了那么多女孩子,也没听说他玩过什么花花,你这个经理不错啊,我要是没媳妇,我也眼馋。”老梁倒没洪涛那么紧张,他在圈子混的时间比林笛还长,看惯了这些文艺男女们的分分合合,早就习惯了。
“哼!小子,还敢打我们家人的主意,我不让你脱层皮我跟你姓!”洪涛的心情很复杂,这种情况他不是没想过,像韩雪这样的女孩子,长得又不难看,还有个好工作,生活优越,不知内情的人,一眼看上去肯定会有点想法。洪涛既希望她有个好的归宿,又怕她离自己太远,因为她的手里还攥着自己的一大半产业,在自己没成年之前,肯定是不能对她放手的,说自私也好,说无情也罢,这件事儿没商量。
“对,不能便宜了他,来,你帮我一起吃,一会儿找他报销去,难得碰上一次他大方。”老梁并不理解洪涛的心情,把手里的羊肉串分给洪涛几根,然后又向卖烤鱿鱼的摊位走了过去。
这个地方叫东华门夜市,在京城大大的有名,应该是开业最早、规模最大的一个大排档。每天从傍晚开始。这条一百多米长的街道上,就出现了一溜三轮车,还有搭上临时小棚子的。都是卖一些小吃之类的食物,每个摊位上挂着一盏汽灯。把整条街都照得如同白昼。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这段时间,京城最火的餐饮业就是这种大排档,东华门、新街口、鼓楼、北新桥都是有名、有规模的排档聚集地。后来发展到几乎每个主要的十字路口都会聚集上几个或者十几个摊位,白天不营业,到了晚上却热闹无比,有些地方一直能营业到凌晨。
这些地方的顾客刚开始主要是针对那些下班晚的人,后来喜欢晚上出来吃点东西、喝点小酒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这些拍档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等到歌厅这个玩意出现。大排档也就到了最高峰的时候,那时候稍微富裕一点的年轻人,晚上聚在一起,先去歌厅里嚎几个小时,然后大半夜的到这里来补充补充能量,是最时髦的生活节奏,也是京城正式夜生活的开始。
如果赶上夏天,再赶上一个世界杯年,这里就成了人的海洋,熬夜看球的、喜欢夜生活的、加班的。全都会聚集到这些大排档里来,人多的时候能绵延出去一公里,马路边上全是坐在小马扎上吃饭的人。热闹极了。可惜到了九十年代末期,政府认为这样不卫生也有碍观瞻,于是全给清理了,这些街道倒是干净了,可是那种物美价廉的宵夜也就没了,那种自|由自在的喝酒侃大山的气氛也没了,再想吃宵夜,您就得往簋街这种饭馆一条街里跑。
而且在这里分不出谁穷谁富,骑着自行车的工人和开着大奔的老板同样是坐在低矮的小木桌旁。吃着碗里的卤煮火烧,喝着廉价的小瓶二锅头。说不定还能聊几句,但是当他们离开这里之后。又变成了生活在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几乎一辈子都不会说一句话。
洪涛对吃需求很低,一碗卤煮、两个毛蛋就能吃饱吃好,同金碧辉煌的大饭店相比,这里才是吃,那里更多的是一种社交活动,饭菜是什么味道,他很少真正耐心品尝过。此时他就坐在一个小桌边上,吃着肉串和烤鱿鱼,喝着啤酒,虽然不是冰镇的,也吃得挺美。
林笛的脸上就没那么轻松了,因为洪涛一口气要了二十串烤鱿鱼,看那个意思,还不太够吃,这玩意估计是这里最贵的食物了,八毛钱一串,洪涛的嘴每嚼一下,他的心里就抽动一下,可是他还得忍痛露出一个笑脸来,不光不能说不让吃,还得使劲儿吆喝大家使劲儿吃,因为韩雪也对这种玩意挺感兴趣。
狠狠的宰了林笛一把,然后洪涛丝毫不给林笛献殷勤的机会,直接拉着韩雪就上车走了,把他和老梁扔在原地自己做公交车回家。不过洪涛没和韩雪提有关林笛的问题,看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恐怕还没感觉到这件事儿,洪涛目前也没想好到底该如何面对,所以还是先拖着吧,等忙完了谭晶和自己的事情再琢磨。
录音棚里的事情忙完,剩下的事情就不是洪涛能左右的了,磁带的制作、发行都由林笛和他的公司来完成,北方几个重点城市发售要等五月初,而南方几个城市还要晚一些,趁着这个功夫,洪涛给自己和谭晶都放了一个假,让她回老家去看看,十天后继续回学校上课,否则她也快给开除了,即使有洪涛花钱托人帮她在学校里走后门,也不能缺课时间太长,那个年代的老师还没完全向前看,很多人还是有坚持的。
送走了谭晶,洪涛也回到了学校,继续他初二的学业,现在他在学校里又属于一个异类了,不管是班主任还是学校领导,看着他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虽然满脸都是笑容,但是下面总是藏着那么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以前在小学的时候,洪涛就是异类,没想到到了初中,忍着忍着,到头来还是一个异类,藏都藏不住。
“洪涛,这些天你跑那里去了?咱们都输两场啦,高建辉那个孙子找了一个傻大个到他们球队里,抽冷子就把咱们队给算计了,你得想想办法啊!”洪涛这半个月就没怎么参加篮球队的活动,见到黄毛的次数也不多,今天刚进教室,他就跑来诉苦了。
“你还想着永远赢下去啊,对了,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看到这两个名字没?把你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都传遍了,下个月初市面上就有这两盘磁带了,有钱的捧钱场啊,没钱的捧人场,到时候我给你们弄点大海报来,哥们给你签上字!”洪涛才不关心篮球队到底是输是赢呢,他对这个篮球联赛的热情已经过去了,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歌星事业。
“翅膀、穿越时空的歌?这是谁唱的?”黄毛拿着那张纸条,看着上面的两个陌生名字,不明所以。
“谭晶、还有我!哥们要当歌星啦,哈哈哈哈哈!以后我封你为我的保镖,哥们出门的时候,你在我前面帮我驱赶人群,怎么样,你这个体格成不?”洪涛一想起自己将来出门还得戴上大墨镜的样子,就想笑。
“你!?真的还是假的!?”黄毛这次没有马上顺着洪涛的话说,而是采用了疑问句,主要是这个消息太惊人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身边的同学会当歌星,这也太不可思议啦!
“必须是真的,海报过两天就有了,到时候我给你拿一堆来,我给你这个任务必须完成,至少这几所学校里的人都得知道,这没问题吧?”洪涛现在手里既没磁带,也没海报,所以无法证实这件事,只能是靠嘴说。
“那……那你以后还上学不?我们的联赛呢?”黄毛首先想到的不是歌星不歌星的,而是洪涛的以后,他怕洪涛突然消失了,结果这个联赛也就随着他一起没了,对他来讲,歌星远不如联赛来得实在。
“歌星是歌星,上学是上学,我这个歌星和他们不一样,我是咱们人民的歌星,所以我得扎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你放心吧,以后等我开演唱会的时候,我带你一起上台唱歌,咱们球队的都去,还记得我教你们那个舞蹈不?没事多练练,到时候给我伴舞,怎么样?”洪涛有点小感动了,这些孩子不管是因为自己的钱,还是自己给他们创造的环境,反正对自己还是有点感情的,这种被人想念、被人需要的感觉,并不是随时都能花钱买来的。
“真的!?”黄毛脸上已经因为激动而泛红了,别说去伴舞了,能到演唱会现场的后台去看看,他就知足,那些歌星离近了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个疑问。
“真的!去吧,先帮我宣传宣传去,记住啊,能让多少人知道就让多少人知道,可以不买,但是不能不知道!”洪涛拍了拍黄毛的脑袋,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要求。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看了这些中学生,他们才是流行前线上的主力军,你可以比他们跑得更快,但永远不可能比他们人数更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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