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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韵绸缎庄在这个小镇上,可以算是规模、影响力都比较大的铺子了,这个镇上的布庄除了古韵之外,还有两家规模特别小的,卖的都是麻布、粗布,但质量比起古韵售卖的麻布、粗布,就差的很远了。
所以,就算古韵的价格稍微贵一点,镇上的百姓还是很乐意去古韵买的。
“这么一说,古韵绸缎庄是镇上的人做衣裳的首选?”
“准确一点,是唯一的选择,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的人家,第一个选择都是去古韵,布料质量很好,颜色也非常的齐全,适合大多数的人,有条件的人家选择一季做一次衣裳,没有条件的,一年也要做个两三次。尤其是家里有小宝宝的人家,更喜欢光顾古韵。”宋其云伸了一个懒腰,“不得不说,崇德帝和桐王都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古韵不止是卖布料,还提供量体裁衣的服务。”
“也就是说,关于衣裳的一切,都可以在古韵一气儿解决,是不是?”看到宋其云点头,金苗苗一挑眉,“这铺子若是着了火,在这里做衣裳的人得疯了不可。”
“可不是嘛!”宋其云叹了口气,“一看到古韵烧起来了,旁边的铺子、对街的店家、甚至是路过、围观的百姓都着急忙慌的找水灭火,打架的这两拨也不继续打下去了,全都加入了灭火的这个队伍里。”
“哦,他们也加入了灭火的队伍?”金苗苗眯起眼睛,“是因为他们也有衣裳在古韵正做着呢吧?害怕自己的衣裳被火给烧了,是不是?”
“没错。”宋其云撇撇嘴,“而且这要是真的烧起来了,所有的损失都得他们赔。桐王后来说,店里面有几匹料子是比较贵重的,是镇上两个大户人家指定的,这要是给烧了,哭都来不及,且再也不好找了。”
“那些部落不是天天号称自己有钱?怎么着,只是嘴上说说有钱嘛?”
“苗苗姐,他们不是完颜家也不是耶律家,并没有任何的财富积累,上哪儿整那么多银子赔给古韵啊?”宋其云扶额,“一年能做一身新衣裳就很了不得了,这要是都被烧了,可真要了他们的亲命了。因为这些人都齐心协力的帮忙灭火,所以,等到官衙的人和桐王带人赶到了,火已经被完全扑灭了,只是东边的那个墙有点烧黑了,店里的东西并没有任何的损失。”
“打架的这两个部落的人,看到火灭了,倒是不抢布料了,开始争论这火的责任应该是谁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眼看着又要开打第二轮的时候,桐王作为苦主到了。这两方看到绸缎庄的东家来了,立刻就怂了,他们知道自己理亏,不敢在苦主面前嚣张,免得自己钱袋子受损。”
“后来呢?”金苗苗托着腮帮子,“桐王应该不会吃这个亏,是不是?”
“这个是当然的,官衙的大老爷问他想要怎么处置,他说,既然分不清双方的具体责任,就双方都承担吧,好在刚烧起来的时候,就已经被灭了,损失不大,只需要把烧了的这面墙重新修缮一下,而修缮的费用以及修缮期间停业的费用,由这两方平均承担。官衙的大老爷很认同桐王的这个处理方法,为了避免这两个部落的人偷偷逃跑,不肯承担这个责任,就把这两方的人都带去驿馆里看关起来。”
“他们要是想跑,驿馆能看得住?”金苗苗哭笑不得,“估计是觉得没多少银子,懒得跑,而且,如果跑了,以后古韵可能就把他们列为拒绝往来的客人了,衣裳就没地方做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宋其云轻轻摇摇头,“反正他们最后是把这个费用给付了,高高兴兴的拿着自己做的衣裳走了。桐王说,之所以会记录下来这一次,是因为跟自己有关,也近距离的接触到了泾渭关这边的部落,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哦?他得出了一个什么结论?”
“有的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有的人呢,虽然打架的时候,总喜欢躲在别人的后面,但脑袋瓜儿很灵活,负责出谋划策之类的。但后面这一类的人,在这些部落里面很少、很少,桐王在小镇生活了这几年,见过有脑子的不出一巴掌。”宋其云轻轻挑挑眉,“能到镇上来撒野的,基本上脑子都不怎么好用,几乎都是功夫不错的。唯一一次见过有脑子的,是桐王在镇上住的第三年,三四个大部落联合起来攻打泾渭关,而桐王所在的这个小镇,则是泾渭关的前沿。”
“桐王和他的护卫们也参与了这次战役?”金苗苗一挑眉,“不怕暴露身份?”
“这个镇上,很多的高门大户都是有自己私兵的,几乎都控制在百人左右,而桐王手下并没有那么多,充其量也就是五六十人,所以,并不是很显眼。这些私兵的战斗力很强,一看都是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桐王的人跟他们比,也就是强了一点点而已。那一仗打得不算轻松,主要是小镇上的这帮家伙打仗一点规矩都没有,完全就是野蛮人的拼杀,弄的桐王非常的头疼,但他又不想太多事,不想接过什么指挥权,他的目的就是只要把那些部落的人赶走就可以了。”宋其云朝着金苗苗一挑眉,“他做到了,这场仗结束之后,经过统计,他这边杀敌人数是最多的,但伤亡是最小的。他手下的人几乎都是轻伤,没有重伤,也没有任何的死亡。”
古韵绸缎庄在这个小镇上,可以算是规模、影响力都比较大的铺子了,这个镇上的布庄除了古韵之外,还有两家规模特别小的,卖的都是麻布、粗布,但质量比起古韵售卖的麻布、粗布,就差的很远了。
所以,就算古韵的价格稍微贵一点,镇上的百姓还是很乐意去古韵买的。
“这么一说,古韵绸缎庄是镇上的人做衣裳的首选?”
“准确一点,是唯一的选择,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的人家,第一个选择都是去古韵,布料质量很好,颜色也非常的齐全,适合大多数的人,有条件的人家选择一季做一次衣裳,没有条件的,一年也要做个两三次。尤其是家里有小宝宝的人家,更喜欢光顾古韵。”宋其云伸了一个懒腰,“不得不说,崇德帝和桐王都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古韵不止是卖布料,还提供量体裁衣的服务。”
“也就是说,关于衣裳的一切,都可以在古韵一气儿解决,是不是?”看到宋其云点头,金苗苗一挑眉,“这铺子若是着了火,在这里做衣裳的人得疯了不可。”
“可不是嘛!”宋其云叹了口气,“一看到古韵烧起来了,旁边的铺子、对街的店家、甚至是路过、围观的百姓都着急忙慌的找水灭火,打架的这两拨也不继续打下去了,全都加入了灭火的这个队伍里。”
“哦,他们也加入了灭火的队伍?”金苗苗眯起眼睛,“是因为他们也有衣裳在古韵正做着呢吧?害怕自己的衣裳被火给烧了,是不是?”
“没错。”宋其云撇撇嘴,“而且这要是真的烧起来了,所有的损失都得他们赔。桐王后来说,店里面有几匹料子是比较贵重的,是镇上两个大户人家指定的,这要是给烧了,哭都来不及,且再也不好找了。”
“那些部落不是天天号称自己有钱?怎么着,只是嘴上说说有钱嘛?”
“苗苗姐,他们不是完颜家也不是耶律家,并没有任何的财富积累,上哪儿整那么多银子赔给古韵啊?”宋其云扶额,“一年能做一身新衣裳就很了不得了,这要是都被烧了,可真要了他们的亲命了。因为这些人都齐心协力的帮忙灭火,所以,等到官衙的人和桐王带人赶到了,火已经被完全扑灭了,只是东边的那个墙有点烧黑了,店里的东西并没有任何的损失。”
“打架的这两个部落的人,看到火灭了,倒是不抢布料了,开始争论这火的责任应该是谁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眼看着又要开打第二轮的时候,桐王作为苦主到了。这两方看到绸缎庄的东家来了,立刻就怂了,他们知道自己理亏,不敢在苦主面前嚣张,免得自己钱袋子受损。”
“后来呢?”金苗苗托着腮帮子,“桐王应该不会吃这个亏,是不是?”
“这个是当然的,官衙的大老爷问他想要怎么处置,他说,既然分不清双方的具体责任,就双方都承担吧,好在刚烧起来的时候,就已经被灭了,损失不大,只需要把烧了的这面墙重新修缮一下,而修缮的费用以及修缮期间停业的费用,由这两方平均承担。官衙的大老爷很认同桐王的这个处理方法,为了避免这两个部落的人偷偷逃跑,不肯承担这个责任,就把这两方的人都带去驿馆里看关起来。”
“他们要是想跑,驿馆能看得住?”金苗苗哭笑不得,“估计是觉得没多少银子,懒得跑,而且,如果跑了,以后古韵可能就把他们列为拒绝往来的客人了,衣裳就没地方做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宋其云轻轻摇摇头,“反正他们最后是把这个费用给付了,高高兴兴的拿着自己做的衣裳走了。桐王说,之所以会记录下来这一次,是因为跟自己有关,也近距离的接触到了泾渭关这边的部落,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哦?他得出了一个什么结论?”
“有的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有的人呢,虽然打架的时候,总喜欢躲在别人的后面,但脑袋瓜儿很灵活,负责出谋划策之类的。但后面这一类的人,在这些部落里面很少、很少,桐王在小镇生活了这几年,见过有脑子的不出一巴掌。”宋其云轻轻挑挑眉,“能到镇上来撒野的,基本上脑子都不怎么好用,几乎都是功夫不错的。唯一一次见过有脑子的,是桐王在镇上住的第三年,三四个大部落联合起来攻打泾渭关,而桐王所在的这个小镇,则是泾渭关的前沿。”
“桐王和他的护卫们也参与了这次战役?”金苗苗一挑眉,“不怕暴露身份?”
“这个镇上,很多的高门大户都是有自己私兵的,几乎都控制在百人左右,而桐王手下并没有那么多,充其量也就是五六十人,所以,并不是很显眼。这些私兵的战斗力很强,一看都是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桐王的人跟他们比,也就是强了一点点而已。那一仗打得不算轻松,主要是小镇上的这帮家伙打仗一点规矩都没有,完全就是野蛮人的拼杀,弄的桐王非常的头疼,但他又不想太多事,不想接过什么指挥权,他的目的就是只要把那些部落的人赶走就可以了。”宋其云朝着金苗苗一挑眉,“他做到了,这场仗结束之后,经过统计,他这边杀敌人数是最多的,但伤亡是最小的。他手下的人几乎都是轻伤,没有重伤,也没有任何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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