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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年纪的风扇“嘎吱……嘎吱……”地驱散着热浪,沈暮歌趴在桌上看他帮自己收拾书包,专注地吮吸着手中的冰棍儿。
冰棍儿是妈妈用高乐高做的,腻腻的甜里带了点可可味,滴到身上就黏黏的,她就用手背野蛮地抹一抹。
宋亦城眉头一皱,“你明天就是一名小学生了,怎么这么不注意卫生?”
她才满不在乎呢,“噗!”地一声把咬在嘴里的塑料棒棒吐了出来,“你管我,我高兴!”
她擦擦手三下两下地爬上他的膝头,拎起一个蓝色的米奇妙书包,笑嘻嘻地问,“你看我给你挑的这个书包好看吧?”
他眉头皱得更紧了,“你还说,我就要上三年级了,你还非要叫我妈给我买这么幼稚的书包,休想我背这个书包跟你去上学!”
“啧啧……”她砸吧着嘴,一手绕过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拎着书包往他背上一搭,“可是我的书包是粉色的米妮啊,所以我会喜欢你的书包是米奇呀!给我看看好看不。”
“一边儿去!”宋亦城一只手把书包拦下来,另一只手又得搂着她,怕她从膝上掉下去。书包本就没拉拉链,推来推去里面的东西就全撒出来了,哗啦啦地掉了一地。
“就你烦!”他恼了,把她从腿上放下来,弯腰去捡文具。沈暮歌火眼金睛,一个跨步上去捡起一个绿色带手柄的盒子,黑葡萄一样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他就像做了亏心事被撞破了一样,眉眼里却又分明带着点骄傲,下颌一抬,“这是新出的摇柄铅笔刀,我妈给我买的!”
沈暮歌嘴巴翘了起来,“那为什么我没有?”
他就知道她会跟他抢,习以为常是该让着她的,但整个公安局大院里他是第一个拥有这个铅笔刀的,实在是舍不得。
“你连铅笔都还用不好,要这么高级的铅笔刀干嘛?还我!”
“就不!”沈暮歌霸道惯了,无奈双手举过头顶,小房子还在宋亦城的眼皮底下晃悠,谁叫他比她高出大半个头。
她捧着铅笔刀满屋子乱窜,嘴里嘟囔着:“不是说好了有什么好东西先给我嘛!耍赖皮是小狗!”
宋亦城怕她跑来跑去摔着哪儿,也只是又心痛又气急,“谁耍赖皮啊?明明是你不讲理,还我还我!”
他腿长,沈暮歌避不过,退到一个墙角里没去路。回过身来眼巴巴地看着他,好看的双眼皮轮廓弯弯地像月牙,软软地,“就给我了嘛,好不好嘛?城城哥哥。”
她一卖起萌来宋亦城真心受不了,心里像冰棍儿一样要溶了,却还是嘴硬地摇头:“不行不行,你好好上学,考了双百分明年再给你买!”
沈暮歌两片嘴唇一瘪,他知道下一个步骤她就是开始装哭了,豪迈地小手一挥,“少来这一套,缴枪不杀!”
她亏得天赋异禀,两扇睫毛一合就有亮晶晶的东西出来,故意拖着腔调道,“又欺负我,好……还你……”
宋亦城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明明顶着一厘米的寸头却好像有什么小辫子抓在她手里,正准备投降了,沈暮歌的妈妈夏美汐从书房走了出来,“暮歌,你又跟哥哥调皮了。”
妈妈是不准动不动就为了小事情哭鼻子的,沈暮歌很识趣地把眼泪全收了回去,甜甜地撒起娇来,“没有呀,哥哥在帮我收拾书包,还教我用他新买的铅笔刀呢。”
话是这么说,但她双手别到身后,丝毫没打算物归原主。
宋亦城不想她挨批,再心痛也只能忍了,“暮歌今天很乖,自己写了一篇日记,我为了表扬她,就送了个铅笔刀给她玩。”
沈暮歌得了便宜还不忘卖乖,捧起铅笔刀给夏美汐看。
妈妈不理她,还是笑着问,“什么日记?拿来我看看。”她急于邀功,大力地从书包里抽出本子翻开来,呈给妈妈。
夏美汐瞅了瞅,快要忍不住笑出来,问宋亦城,“城城,是你教她写的?”
其实自己写作业时沈暮歌在一旁乱画的,但也只能说,“嗯啊。”
夏美汐“扑哧!”一声,宋亦城接过来瞄了一眼,脸刷地就红了。用滚烫的余光去看沈暮歌,这小坏蛋装正经还真不害羞呢。
沈暮歌不以为然地眼皮一抬,“怎么了嘛?就是我写的嘛。不信啊?”
她背起手一字一句地背诵出来,“我发现我好像有点儿喜欢宋亦城了呢。因为他对我很好,我要什么都给我。虽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爷爷奶奶还有小朋友们都对我很好,但还是他对我最好。将来等我长成大人了,我想和他结婚,做两口子……”
宋亦城受不了了,上去捂住她的嘴,“你你你……乱写些什么呢!”
夏美汐嫁给沈重之前,是南临有名的大美女,还是省城重点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教小孩子最是有一套。她只是笑眯眯地对沈暮歌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哥哥了,既然如此,又怎么能抢哥哥心爱的文具呢?”
沈暮歌最怕妈妈,也知道自己理亏,巴巴地望着两人,“不是我抢的,是哥哥送我的……”
“暮歌还是很乖的,你把这个还给哥哥,妈妈带你上街再去买一个,好不好?”
沈重二十五岁就在南临警界赫赫有名了,又早早地娶了品貌俱佳的夏美汐做老婆,风头一时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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