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9章(第2页)

罗用与他的弟子们算过,一担水泥的成本,大约就是不足两文钱的材料费再加上两文多钱的人工费,售价若是六文钱,那便能有两文钱的利润,罗用得一些,他的弟子们也得一些。

若按五文钱来卖,理论上应该也有一文钱的盈利,不过罗用也不能让他的那些弟子们做白工,所以他自己也就不怎么赚钱了,不赚钱倒也没什么,反正水泥厂那边的事情也不怎么需要他费心。

罗用现在最关心的,还是杜仲胶的生产和运用。

如果不考虑效率的话,杜仲胶的提取并不算困难,就在大伙儿轰轰烈烈忙修路的时候,罗家的第一批杜仲胶鞋底也终于顺利问世了。

然后罗用就到离石县城去请了那会做皮靴的匠人过来,连同他家里的一些皮子,一同带回了西坡村。

人就安置在坡上那个院子里,每日到了饭点,许家客舍那边的小孩儿就会提着盖篮过来给他送饭,他若想自己出去走走,那便自己去许家客舍吃饭也行,饭钱都给记在账上,到时候罗用再与许家兄弟结算。

这也是未曾有过的待遇,这皮匠从前去那些商贾富户家中帮人加工皮草制作皮具的时候,大多也就是与那些府中的仆从奴役一起吃饭,若遇着宽厚的,能单独给他一两个小菜,一些炊饼馎饦之类的精细吃食,就算是很不错了,哪里像罗三郎这般,简直是把他当成贵客招待。

他却不知,对于在二十一世纪生活了小三十年的罗某人来说,像他这种又懂硝制又懂鞣制,又会做马鞍又会做皮靴的匠人,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一个高级技工了,待遇好那都是应该的。

只不过在这个时代,匠人的身份着实低下,士农工商,理论上说起来他们还排在商人前面,事实上他们往往还是要给商人打工。

这冯皮匠也是家传的手艺,他家祖上当年是逃难来到离石县,靠着帮人制作马鞍硝制皮草的手艺赚取些许钱粮,生活勉强还算能过得下去,从此便在此地定居下来。

城中也有传言,说他祖上原本乃是关外的胡人,冯皮匠自己也认为这话有几分道理,但他对外肯定是不会承认的,再说他祖辈父辈都在此地娶妻生子,早已融入当地生活,户籍也没有任何问题,那他现在自然就是离石县人了。

他的父祖既然没有对他说自己是关外的胡人,那他们肯定就不能是关外的胡人,父亲希望他能在当地安居乐业,他自己也愿意过这种生活,并且也对自己能够拥有相对安稳的生活感到庆幸。

前些年时常听闻关外又有雪灾,牛羊死了无数,胡人怕是又要犯边。对于绝大多数中原人来说,他们只会关心边境安危,对于那些胡人的日子过得好不好,是不是饿死了很多人,他们是不怎么在意的。

关外的生活并不容易,也不是没有胡人想过要入关来讨生活,但是他们怎么入?

没有户籍,在中原地区就是寸步难行,有些人实在被逼得没办法了,也有接受了关内一些商贾富户的庇护,然后甘愿受人差遣的,那就成了奴仆了。

这些给人当奴仆的胡人,通常被唤作胡奴,其中不少胡人都是被人略卖,并非出于自愿。

但是在中原地区,像胡奴昆仑奴这些群体,他们并没有多少作为人的权利,唐律上也说,贱人奴婢,律比畜产。

所以冯皮匠一家还是幸运的,虽然匠人的社会地位相对低下,但他们也是有正经户籍的,受到大唐律法保护,不是别人可以随意打杀略卖。

待做完了手头上这个活计,他回去以后肯定得好好给自家祖上烧上一炷香,他有预感,他们冯家人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我阿姊的靴子做得可顺利?”这一日,罗用又过来查看进度。

这几日冯皮匠已经做好了杜构和马飞阳的靴子,另外还有罗四娘与罗五郎的靴子也做好了,现在正在做的,是罗大娘与罗二娘的靴子。

杜构与马飞阳都是做的马靴,罗四娘与罗五郎的靴子里絮了棉,这绵并不是后世那种棉花的棉絮,而是丝织品,类似于蚕丝被那样的东西,这时候的富贵人家多用它做冬衣。

四娘与五郎平日里要么待在炕上不用穿靴,要么出去活动的话,运动量就比较大,正是爱跑爱跳的年纪,若是给他们做毛靴,估计要不了几天就该把皮毛都给踩塌了,皮靴里面絮一层薄绵,小孩子身上暖,应也足够了。

大娘二娘这两双做的就是毛靴,用的是两块残破的狼皮。

去年离石县城西北边的山上下来几条狼,被村民合力打跑了,其中还打死了两头,拿到城里去卖,那狼肉不好吃,狼皮又被他们打坏了,也卖不着什么好价钱,最后冯皮匠就以相对低廉的价钱收了下来。

这两块狼皮品相不好,被村民用锄头扁担砸出来许多大口小口,毛色又不算很漂亮,所以一直无人问津,这会儿拿来做靴子倒是合适,仔细拼一拼,便也看不出什么残缺,再加上皮毛够厚,应该比较保暖。

“这都快要做好了。”冯皮匠直了直身子,笑着对罗用说道。

对他来说,这皮毛一体的靴子,可比前几天做的马靴绵靴容易多了,就只要把狼毛朝内,裁剪缝制出靴子的形状,再固定到杜仲胶鞋底上面就成了。

“这是用狼肚子底下的皮毛做的底子?”罗用拿起炕桌上一只做好了的鞋子,伸手进去摸了摸,手感相当柔软。

“就是那里的毛最软。”女娃子脚小,做这两双半尺余高的靴子,也用不完那两张狼皮,自然是拣最好最软的料子来用。

“倒是暖得很。”罗用高兴道。

“也不是什么好物,倒不如前面那几双来得精细。”尤其是罗四娘罗五郎那两双靴子,外面用的是鹿皮,里边在絮上薄绵,两双小靴子做得精巧好看,又保暖又好走路。

“够暖就行了,待到明年开春,再给她们做别的鞋。”罗用可不觉得这皮毛一体的靴子有什么不够精细的,像后世那个ugg什么的,动辄都要上千了,那也买不着狼皮的。

放开地球冲我来  [希腊神话]灰瞳女神  崇宁的爱好  妃临天下:王爷我罩你  嫡女归来  偏执男友不想痊愈  独宠心尖盲妻  西游之我大哥是牛魔王  偏偏宠爱(sc,1v1,高h)  小胖妞和非人类  三国夜天子  东宫侍妾(重生)  重生之名门毒妇  成为坏女人[快穿]  [魔禁]某科学的人形电脑  骄宠记  回到明朝当王爷  末日修仙传  第一婚宠:老公大人太温柔  千金百味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陆少爆宠呆萌妻

陆少爆宠呆萌妻

关于陆少爆宠呆萌妻唐家大小姐带着巨额遗产嫁给陆家瘫了的陆二少,全城人都为之扼腕,直道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从此后,大家每天早上都会翻报纸,查看两人离婚消息。第一天,陆二少豪倾五亿为老婆买下城中名宅...

总裁攻略:高冷男神拐回家

总裁攻略:高冷男神拐回家

关于总裁攻略高冷男神拐回家沈非第一次见到孟雪满的时候,他被当成了变态。但是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变态就变态吧,谁叫他倒霉?沈非第二次见到孟雪满的时候,是她自己主动送上了门,还可怜巴巴地说想留下来,沈非一个心软就答应了。他以为孟雪满是栽到他的手里了,结果却相反。总裁又怎样?高冷又如何?被我看上的男人,就等着被我攻略吧!...

洪荒之开局杀了申公豹

洪荒之开局杀了申公豹

关于洪荒之开局杀了申公豹洪荒世界,盘古开天辟地。郑龙携带无敌选择,成为昆仑上的一条小蛇!无敌选项开启,宿主请选择。选项1一动不动做咸鱼,被申公豹踩死,奖励死亡点复活选项2主动现身臣服申公豹,奉献灵根,奖励五行诀选项3绝地反击,击杀申公豹,奖励五行真始诀这是一条小蛇,携带无敌选择系统,最终化作真龙,傲视洪荒的故事。巫妖争霸我无敌,封神劫中傲四方。百家争鸣我为主,西游路...

云芸间

云芸间

云芸。她不是主角。她的一切皆被幕后操纵却浑然不知。她的命运皆由他人书写却无法改变。她会坐上他人早先打造好的王座,戴上他人许久许久前就已编织成的王冠,铸就不属于她的万世神话。如果您喜欢云芸间,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