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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一片金紫(第3页)

这件事丁哲想明白了,他只能怪自己昏了头,进了别人的圈套。

“十二郎说的在理。”丁哲脸色铁青的道:

“要不是我想给我家那小子找个好夫子要费钱,我也不会听风就是雨。”

如今的大宋还没有到明朝那样规定,衙役的后代不能科举呢。

只有宗室子弟、和尚道士一类,加上倡优、罪犯后代,以及身患风疾之类的。

“丁捕头拳拳爱子之心,俺十分佩服。”

宋煊不露痕迹的用手帕包裹的金子塞给丁哲手里:

“俺听闻为人父母者爱其子必为之计深远,丁捕头受了伤,俺的一点心意,你还是要养好身体,才能为妻儿庇护,否则定会被他人所欺。”

丁哲下意识的就攥紧了手中的手帕,感受异物充斥在手心的柔软感。

书信?

捕头丁哲当即捂着自己的肚子:

“十二郎,我肚子有些痛,能借茅房一用吗?”

“陶宏,丁捕头肚子有些痛,怕是昨夜吃坏了,带他去茅房。”

“丁捕头,这边请。”

陶宏带着急匆匆的丁哲直接奔着后院茅房。

宋煊这才站起身来,对着看热闹的百姓道:

“好叫乡邻知晓,俺叫宋煊,家中行十二,来南京就想要在书院读书的。

昨夜初到宝地,倒是与丁捕头有些误会,未曾想丁捕头竟然这般豁达,倒是俺受之有愧了。

诸位乡邻散了吧,免得让丁捕头折了太多面子。”

家里行十二。

那就说明家里人口不少,家里背后是有宗族支持的。

毕竟权力的真空被地方宗族所垄断。

而且还是来书院读书的,那说明家境尚好。

否则也不会来了就要花上百贯买个宅子,就为了读书用。

再看宋煊模样也不赖,绝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综合判断,大抵是不好惹,要不然丁捕头也不会吃了亏。

有了宋煊这番话,倒是有人离去,可还有人想要看丁哲的囧样。

毕竟在一个县衙里,捕头可是要被称为五老爷的。

难得能见到他吃瘪。

丁哲一路快行,进了茅房,关上门,顾不得苍蝇飞舞,打开沾了西瓜汁的手帕。

“一片~金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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