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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勘刑警的现场勘察和法医的尸体鉴定当中,关于尸体被焚烧还是活人被烧死,其实有很多特征可以进行区别和判断。
这些不同特征的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尸体是没有活性的,被焚烧之后出现的一些症状在有活性的活人身上并不会发生。
一般来说如果是活人被烧死的话,那么在烧死之后,眼部喉咙呼吸道还有皮肤都会呈现出和死后分尸不同的一些症状。
比如说睫毛征候。
活人在被烧死的过程当中,会本能的保护眼睛,也就是说在烟雾的大量刺激下,眼睛会首先闭上。
这个过程当中会有很明显的眼角纹出现在烧死的过程当中,这种眼角纹会持续残留而不会消失形成所谓的鹅爪型的这种纹路。
同时因为紧闭双眼,所以眼睫毛的根部和中部并不会被燃烧掉,只有眼睫毛的尖端部份。会被燃烧,这就是所谓的睫毛征候。
另外被烧死的人皮肤会有大片的不规则的烧伤痕迹。
会出现红斑、水疱、焦痂,有些尖端部分,比如说手指或者是脚趾在长期暴露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碳化的情况。
在法医进行组织学检查的时候会发现血管有收缩,而且有些毛细血管会有破裂出血的情况。
但是如果是尸体的话,就不会有上述的这些症状,因为死者已经被杀死了,失去了活性,那么就只会出现一些表面的症状。
另外因为在火灾当中死者会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这样呢会会导致皮肤变成鲜红颜颜色。
在一些没有被烧到的皮肤,比如说腋下大腿内侧等比较隐秘的部位,有可能会发现这种鲜红颜色的皮肤现状。
同时在呼吸道里面还会发现一些烟灰沉着。
在上呼吸道里面还会发现一些水肿,出血甚至坏死等现象。
总结来说就是活人被烧,死的时候会有疼痛感知和生理反应,而尸体被焚烧之后并没有以上这些特征。
再有就是眼前这具尸体的状态,也基本上说明并不是死后分尸,而是活人被烧死。
如果尸体被烧死的话,并不会出现一些肢体反应,也就是说原本尸体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就会大概保持这个状态。
而现在尸体的双手微微举起成全。连梭状这就是在挣扎的过程当中,尸体自然该有的一个反应。
还有腿部蜷缩也是一样,只有在活人被烧死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主动的一种应激反应,而尸体如果被烧死的话,不摆出这种特殊的姿态的话是不可能的。
当然如果是尸体被焚烧的话,也不太可能摆出这种姿态,腿还好办,但是双手高举这个点就没有办法弄了。
“口腔里面有明显的烟灰沉着物,腋下这边有鲜红色的性状皮肤。”
“另外睫毛征候也比较明显。”
“初步判断应该是生前烧死,而不是死后分尸。”
王兆凯这边带人基本上把现场勘查完毕之后,法医也到了现场得出的结论和现看刑警这边的初步实体表面检查是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的。
不一会儿之后陆川这边也到了现场,王兆凯大概介绍了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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