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百四十四章 人傻钱多速来上(第1页)

人一旦进入文明社会当中,就会享受到文明社会的规则所带来的好处,但同样,也会被这些规则所驯化。

比如,萨维奇其实本来只是个野蛮人,在尼安德特人时期,当然也不会有高级酒店和公寓楼给他住,他其实完全可以住在山洞里,或者随便找片树林搭个树屋,甚至是慕天席地,找片空地,躺下就睡。

在原始时期,这样做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你睡山洞而指责你,可是在文明社会当中,哪怕是贫民窟最底层的混混都有平房住,伟大君王萨维奇去睡山洞,就显得有点寒酸了,

萨维奇可不觉得自己是个野蛮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人类都要强,所以,他当然不可能接受自己比最底层的人还要落魄。

这种想法限制了他,让他忘记了,他其实并不是一个来源于文明社会的人,完全没必要遵守这里的规则,只要保障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根本不必在意住的地方怎么样。

可这样繁荣奢靡的文明社会,腐蚀了他那颗来自苍茫远古的内心,虽然他心中是觉得不能落后于人,可实际上,他也享受在这里的奢华生活。

为此,他并不想跟那群贫民住在一块,哪怕条件比不上索克沃斯大酒店,也不能够太差,就算不是总统套房,起码也得有两个房间一个大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必须都得齐全,

为了找到这样的房子在哪里,萨维奇首先就得进入到活地狱当中,可要进入到火地狱,就得先绕开黑帮巡逻的打手,或者把他们都干掉。

这样。萨维奇就遇到了一个和他之前闯入法尔科内家族地盘同样的问题,这里的黑帮成员实在是太密集了。

哥谭并不是一个黑帮保护平民的城市,并不是一个黑帮统领一片区域,然后派出几个打手巡逻这里,而是人人都是黑帮,只不过住在这里的黑帮,可能并不是管控这里的黑帮的成员。

这里的普通居民,很可能在别处的黑帮当打手,或者也曾承担过巡逻任务,他们没事在活地狱周围熘达,其实也相当于巡逻。

之前布鲁斯在潜入黑帮当中的时候,就发现,但凡是干过看门或巡逻任务的黑帮成员,眼睛都很尖,很容易就能分辨得出谁是来找茬的,谁是来砸场子的。

由于职业原因,这里的许多居民警惕性都非常强,而且也有很强的分辨能力,一旦出现生人,他们立刻就往上报,一旦生人想要闯入,基本上是全民皆兵。

讲真,最近一直用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安卓苹果均可。】

老人和小孩是拿不动枪的,但那仅限于几乎已经不能活动、只能卧床的老人,和还不太会走路、举不起胳膊的小孩,也就是说,除了这些人,所有人都会拿枪。

射击训练的水平就更不必说了,由于东区平均教育水平比较低,人均用眼时长也比较低,大家的眼神都不错,瞄准更是轻车熟路,萨维奇进去的第一天,就受到了相当热情的欢迎。

萨维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暴露的,周围的人忽然就消失了,紧接着又突然出现在窗口上,一个又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接下来就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萨维奇思考了一下,绝对觉得可能是自己白天去有点太显眼了,于是他就把活动时间改到了晚上,可是晚上是蝙蝠侠的活动时间。

接下来,萨维奇算是明白了蝙蝠侠为什么要穿一身黑。

他穿了一身彩色的民族服饰,在哥谭格外漆黑的夜里,显得十分亮眼,蝙蝠侠穿的一身乌漆麻黑,完美的融入了夜色,两人在活地狱上空兜圈的时候,所有枪口瞄准的都是萨维奇。

一头扎进哥谭人口最多的贫民窟地区,得到的结果就是,一身武艺无处施展,毕竟,上个闯进这里的组织,冒着绿光的来,痛哭流涕的走。

哥谭的黑帮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保证个体和群体的武力水平和动武的决心,常年激烈的流血竞争,让每个人都被驯化成了磨牙吮血的野兽。

在见到陌生的存在闯入自己的地盘的时候,他们几乎是本能的拿起武器开始对抗,脑子里从来没有别的念头,这是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保证自己安全和生存的本能,并不以对手强不强大而改变。

康斯坦丁在东区喝醉酒的时候,也曾经耍酒疯召唤出来两只恶魔,会响应康斯坦丁的恶魔,往往都是那种色厉内荏,脑子不好,体魄却很强大的,因此外表非常凶恶,青面獠牙。

恶魔是咆孝着来的,来了不到三分钟,挨了一百多个多个大逼斗,回地狱之前,脑袋上还插着两发火箭弹。

这里的居民根本不管对方长成什么样,有什么能力,看起来多么强大,具有威慑力。

哥谭人打架的原则一共有两条,一条是,战歌起后,没有队友,第二条是,只要你敢靠近战场,狗都得挨两脚再走。

萨维奇又试了两次强闯之后,发现这样的策略确实不行,这里的人是他见过最野蛮、最疯狂的,他们甚至不在意友军会不会被击伤,只在意有没有成功杀死敌人,只要枪响,全城疯子。

既然硬的不行了,他就只能来软的了,他找上了活地狱南区最大的一个黑帮的老大谈判。

可非常巧的是,科波特之前也住在南区,和这个黑帮老大的关系还不错,在萨维奇往里闯的时候,科波特就看见了,于是就跟这个黑帮老大打好了招呼。

南区的黑帮老大非常客气的接待了萨维奇,然后非常无情的拒绝了他租房的要求。

远征军,从收编川军团开始  深渊入侵?有魔道传承的我笑了  人在火影,可不敢当木叶忠臣!  不好意思,我挂开的有点大  渣男家的未婚妻重生了  我在神明游戏里当杀神  四合院:签到开局,享受肆意人生  红楼:我是贾琏  华娱:穿越在光与影之间  八零寡妇分家,携崽带全村暴富了  穿成寡妇的养娃日常  论我该如何苟成武林盟主  穿进修仙界,被闺蜜监督内卷  惊悚游戏:这个女鬼是演员  缠欢!被清冷佛子撩的脸红心跳  人道皇朝,我能凝聚亿万气运  贞观新丰尉  凡人修仙之虫魔钟吾  长生修仙:从福修开始  快穿:质疑万人迷,成为万人迷  

热门小说推荐
开局之百倍增幅

开局之百倍增幅

纪元交替,新的纪元,神之纪元,此纪元谁能登顶。苏辰开局获得唯一天赋,百倍增幅(可升级),能否借此登上至高的神座。击杀普通级怪物,获得物品破烂长刀,增幅黑铁级大夏龙雀刀。击杀白银级怪物,获得物品白银级紫晶刀,增幅紫金级黑耀紫晶刀。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如果您喜欢开局之百倍增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家农妃已黑化

我家农妃已黑化

异世从活一世的沈晓梦,在面对一大堆极品亲戚后,她一改前世的善良,变成一个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人,在对待极品时,她比极品更极品!当极品渣爷渣奶渣爹恶毒后娘上门时。沈晓梦儿子,我们的口号是什么?沈斌仔发家致富,打倒极品!某王上门时。沈晓梦儿子,我们的口号是什么?沈斌仔发家致富,打倒极品!某王脸一黑,看向沈晓梦,冰冷道死女人,你就是这么教儿子的?沈晓梦冷笑一声道死男人,难道你以为随便播个种,儿子就是你的吗?某王!!!如果您喜欢我家农妃已黑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

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

本文系破镜重圆又撩又虐又甜男主对女主偏执成瘾江城大佬沈墨浓少年时,父亲突然去世,家道中落,初恋女友也不辞而别,音讯全无。那时,他发誓,要让负了他的人终生痛苦,粉身碎骨。若干年后,沈墨浓晃动着精美水晶杯里的顶级红酒,那晃动的液体鲜红如血,他一边嘴角扬起,眼底含着一万年前冰山上最冷的一片积雪,没有任何笑意,修长好看的身姿挺拔,往空中轻轻触了一下温如初,欢迎你回来。温如初蓦然打了一连串的喷嚏总感觉有人在暗地里算计我。当别人为了讨好沈墨浓而跟风去欺负温如初的时候,没想到却惹得沈墨浓勃然大怒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更加当众向众人宣布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温如初只想找到当年在地震中将自己救出来的那个哥哥,她只记得分别时,她问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你呢?那个哥哥对她说小妹妹,我是励志要做一个新时代的农民的人,以后你来乡村的大田野里来找我。于是,大学的时候,温如初毫不犹豫的报考了大夏国排名第一的夏国农科院。毕业之后,温如初抛开了身份的束缚,投身到了夏国最穷最偏僻的乡野山村。只不过在某一天,他被某个人抓了回去(求收藏!)如果您喜欢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仙尊为夫

仙尊为夫

我只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桃子,但是!偏偏有一大朵白莲花不让我做啊,欺负我记忆全失,抢我灵天大公主的位子不说,还要嫁给我的仙尊美男,呜呜简直叔可忍,婶不可忍,于是,体内的灵力魔力一同爆发,嘿嘿,...

战王归来

战王归来

宇哥,你会装逼吗?呵,装逼不敢说有多大的造诣,就是天赋异禀!!夏宇点了根两块五的甲天下,扣着脚丫子一脸淡然。如果您喜欢战王归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美人多骄

美人多骄

美人如此多娇,曾引无数俊彦竞折腰!穿越成了绝色美人,面对心怀各异心思深沉的俊彦们,夏云锦压力很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