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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坯墙和草垛顶的房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木屋。相比于之前经过的区域,前方明显更加热闹。
来往的行人也有了一些变化,他们多数不再是两手空空,或是牵着一些牛羊,亦或者背着装满炭块的疼筐,亦或是直接背着成捆的柴。
前方之地不是别处,正是狭义上的梅拉伦集市,亦是整个定居点最热闹、最混乱,最容易滋生罪恶之地。
“前面就是各路商人做生意的地方,大人,请一定要跟紧我,千万不能走散。”耶夫洛故意停下脚步,谨慎嘱咐一句。
留里克楞了一下:“啊!这地方总不至于会有人抢小孩吧?”
“那倒不至于,不过还请你一定要谨慎。”
留里克使劲咽了咽唾沫,他抬头看着眼前乱哄哄的景象,不由得捏一把汗。
有需求,就有响应的供应,做生意根本就是人类的本能。既然梅拉伦首领有意的将各路商人尽可能的归拢到一起,构成一个为之控制的集市,那么一座典型的集市会出现的典型问题与乱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本来梅拉伦部族就不存在规划街道的概念,定居点内所谓的道路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一些通路罢了,集市内的路亦是于此。
狭义的梅拉伦集市,它就是围绕着一条有些曲折且狭窄的土路构成。
道路的两旁是大量的木屋,屋前有着许多霸占道路摆摊之人。占道经营完全不会遭遇责罚,好在这些商业者还没有大胆到将道路封闭。
集市里有一些固定的商人,大部分的木建筑就是这些商人的铺子。经营商铺者,或是梅拉伦本地的职业商人,或者就是来自其他部族的长期可居于此做生意。
这类商人数量庞大,他们几乎一年到晚都在试图做一些交易,哪怕到了最寒冷的集结,他们也愿意出售一些冬捕的鱼。就是他们,构成了梅拉伦传统商业的中间。
除却他们,还有大量的游商拎着自己的篮子,或是卸下装着满登登货物的背篓,就在到路边直接坐在地上,以篮子、筐为中心,兜售他们的商品。这些人多是普通的梅拉伦人,在务农之余兜售一点自己弄到的农副产品,他们在集市上将其销售,赚一点铜币,再去别人的摊位购买些生活用品补贴家用。
集市到底诞生多久了?没有人说得出来。
只是梅拉伦部族作为整个地区最为强盛者,他们的集市自然是自古以来,并在长期的演化中自发的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交易现场从而形成了一个固定集市。。
各个部族本身都有自己的集市,梅拉伦人独领风骚的是,他们有着让留里克确信的真正的综合市场。
如今,哪怕罗斯部族已经变得非常强大了,部族依旧没有建设起一个市场。罗斯人约定俗成的是在每个早晨和傍晚左右,在海滩附近迅速形成一个露水般的市场,它兴起很快,消散一样快速。
渐渐的,留里克内心的警惕被眼花缭乱的见闻所稀释掉。
有人卖炭、有人卖鱼、有人兜售鲜鱼、有人兜售活羊,还有许多人将打捆的亚麻堆在地上,嘴上嚷嚷着一个自称很优惠的价码。
行人里偶尔也会出现一群持剑的穿戴皮甲的战士,他们排着比较整齐的纵队走动,显然这些人就是所谓维持市场秩序的、仅仅听命于首领奥列金指挥的私兵。
耶夫洛看到留里克一直在左顾右看,便问:“主人,你看到什么心怡的商品了吗?看到了我们就买下来。”
“唉,整个集市我就觉得那些卖亚麻的人让我动心。”
“他们?那就把他们的亚麻全部买下来,带回去可以纺织成很好的布。而且省去了商人们的运费,我们可以节约一笔钱。”
“无所谓。”留里克耸耸肩,“看来这片集市贩卖亚麻的人很多,我们犯不着太着急。”
耶夫洛点点头,透露道:“这片湖的湖畔地区不但适合种麦子,也适合种亚麻。麦子还没有成熟,亚麻就纷纷收获了。大人,如果你愿意,今年我们可以购进大量的刚刚割下的亚麻杆,就是后续的加工需要我们自己了。”
一介佣兵队长居然知晓许多有关于商业的情报,留里克惊喜之余也不得不深思熟虑一番耶夫洛的建议。
事实就是这样的简单干脆,梅拉伦湖的地理条件并非适合燕麦生长,这里处于高纬度,全年光照程度不高导致这里的麦子注定难以高产。但是,因为又有大湖的浸润,光照程度有限,无霜期的时间足够亚麻完成一个生命郭周期,使得湖畔的许多地区被梅拉伦人改造成亚麻田。
没有棉花还非常缺乏优秀御寒皮革,梅拉伦的普通人,只得依靠用比较廉价的亚麻纺成麻线,并和有限的羊毛线混合纺织成厚实御寒的布匹。而亚麻本身,它就是制作各种缆绳的最重要的原料。倘若没有它,任何船只都休想远航。
亚麻的收获季通常与粮食的秋收重合,同样,规模巨大的蔬菜贸易也与粮食秋收重合。长久以来,亚麻贸易被掩盖在热闹的粮食贸易中,而今燕麦还在大规模的抽穗中,亚麻贸易反而变得非常显眼。
兜售亚麻的商人几乎是聚在一起销售,弄得集市的一小片区域俨然成了“亚麻市场”。
就在“亚麻市场”旁边,还有大量的摊位在兜售大大小小的褐色陶器,它们多是陶瓮与陶盆,也有一些明显是喝水的杯子,乃至油灯的灯座。
销售木器的人也有不少,仅从其成品来看就知晓他们是手艺人。他们在兜售箍好的木桶、大木杯,甚至还有木雕的工艺品。
整个集市分明就是一个大型的综合农贸市场,到现在为止,留里克自觉自己进入的酷似一个庙会现场,又像是进入了巨大菜市场、众多商人兜售的五花八门的商品,都是一个普通人衣食住行有关的日常所需品。
它有什么特色吗?酒馆呢?乃至百闻不如一见的被挪威商人控制的奴隶市场又在集市的哪个区域?
集市里晃荡的人的确较多,留里克自觉不能用摩肩接踵来形容,但自己确实存在走丢的风险。
这里穿着罩袍,或是带着灰色调绒帽的人非常多,他们又多是壮年男性,如此多的商人和顾客走来走去,倘若没有跟进自己的佣兵,自己真的走丢了,搞不好还会在梅拉伦人巨大的棚户区里迷路。
倘若没有本地人做向导,留里克确信自己会成瞎子,搞不好还有人会打起自己的主意。
留里克确信,这地方肯定有不少就做皮肉生意的店铺,这东西和盗匪一样,堪称人类自古以来的“职业”。他越是这么想,就越觉得耶夫洛比较隐晦说的那番“不能走丢”的警告,其实暗示的就是这个。
并非留里克自恋,他实在觉得自己一介“很漂亮的男孩”天然的充满魅力。人呐,无论男人女人,对任何漂东西都是出于本能的趋之若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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