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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斯特勋爵的身材高挑,没有这个年纪大规模列装的肚腩和谢顶,淡绿色的短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勒斯和菲雅的发色就是源自于父亲的基因。
脸上的褶皱似乎多了一些,鬓角的发丝也开始泛白,但他的眼神透亮,没有一丝浑浊,这说明他的大脑依旧敏锐。
刚硬的面容从来都缺少必要的表情,严肃、刻板、自信,这是勒斯从原主的记忆中总结出的评价。
与印象中不同的是,洛斯特勋爵在上嘴唇蓄起了胡子,可能是因为他终于放弃了与年龄的抗争。
勋爵穿着一身双排扣深蓝色长袖西装,从款式上看,非常接近勒斯身上常服军装的版型,贴身、庄重,没有多余的花纹和配饰。
“父亲,我回来了。”
勒斯放下手中的东西,恭敬的行礼。
“嗯……”勋爵盯着自己的儿子看了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嗯?你四年没见的唯一儿子出现在面前,第一句话就是‘嗯’?
不说来一个拥抱,至少要说一句欢迎回家吧?
难怪有些叛逆的原主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看来这个父亲并不明白怎么和儿子沟通。
如果放在原主身上,这时候估计也就是和父亲大眼瞪小眼了的无话可说了。
“父亲,我给您和母亲他们带了礼物,班恩叔叔,也有您和伦克的。”
伦克是班恩的儿子,今年应该十八岁了。
他的母亲莉莉是玛丽莲的贴身侍女,在她嫁入瓦格纳家的时候和班恩相爱,并生下了伦克,可惜的是,在十多年前,莉莉染上了风寒,班恩和洛斯特竭尽全力也没有挽回她的生命。
但伦克的童年并不可怜,勋爵安排他和勒斯一起上学,几乎如影随形,是勒斯小时候最信任的伙伴。
等伦克长大一些之后,在班恩的坚持下,他开始参与瓦格纳家的一些工作,因为驾车技术不错,一直负责他们家的马车,但不出意外的话,最终他会成为瓦格纳家的下一任管家。
“我也有吗?”班恩有些惊喜的笑了,随即看向他放在桌子上的一堆东西。
“我猜是这个手弩,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您手中的东西时,就喜欢上了它。”
勒斯笑着点头,拿起桌上的折叠手弩递给他。
“这是原歌明兰帝国军时期斥候大队的制式装备,红柚木握把,后配的迅豹后腿筋作为弓弦,就算过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威力依然很大,它能在三十米以内射穿轻质铁甲和任何皮甲,是我在一个歌明兰地区巡逻侦查时在山洞中偶然发现的遗骸上找到的。”
班恩根本就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而是自顾自的摆弄了几下后拉了拉弓弦,感受一下回弹的力量。
“很不错,我很喜欢,谢谢少爷。”
他确实很高兴,以前在军队的时候,他和洛斯特就是斥候,负责清理敌方斥候和岗哨,手弩用的非常好,勒斯在小时候一家人去山中狩猎时,就见识过他的箭术。
在这一点上,只有二级骑士实力的班恩却远比高他两级的洛斯特勋爵厉害,所以勒斯才选择将这个手弩送给班恩而不是自己的父亲。
“您喜欢就好,可惜的是这种手弩的箭是特制的,我问了几个军工厂的人都不知道箭矢的规格。”
“没关系,我过几天去找个铁匠铺,摸索一下就能配出来。”班恩不在意的说道,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手中的玩具。
这把手弩不光威力大,而且做工精致,在弩身和手柄上都雕刻有花纹,可以说是一件半艺术品。
“咳咳!”洛斯特勋爵不轻不重的咳嗽了两声,似乎是在表达某些不满。
勒斯心中笑了笑,虽然他这个父亲不善交流,但是对自己的儿子却并非没有感情,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罢了。
刚见面的时候,勒斯清楚的从父亲的眼中看到了欣喜的神色,说完了‘嗯’之后,嘴唇也有些许蠕动,似乎想再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抹不开面子,放不下身为父亲的尊严。
他从桌上又拿起了一把带鞘短刀,递给了父亲。
洛斯特勋爵接过来后先是掂了掂重量,比一般的短刀要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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