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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衣摇了摇头,给她穿上了袜子。
“做女人真难。”卓婉弯着腰穿上鞋,遗憾地翘了翘脚趾头。
秀衣好笑道:“你看看别人,谁会光着脚丫子在外面走。”
“我理解,这是大风气,我需要入乡随俗。”卓婉还是心疼自个常年闷在袜子里的脚丫子。
墨衣低头瞅了眼她的脚,凉凉道:“你要是真的心疼脚,就少吃点,给脚减轻点负担。”
“呀,白纱裙很漂亮。”卓婉生硬地转了话题。
秀衣忍着笑迅速地在她眼角画了几个简单的亮点后放过了她。
卓婉抱起守在门口的矮墩子快步走向书房。
矮墩子用手碰了碰她用头发编制成的花骨朵,赞美道:“很牢实。”
“秀衣用珍珠夹卡着,不剧烈蹦跳就不会散开。”卓婉把矮墩子放到凳子上,拆下来头上一根珍珠夹给他看。
“我在珠宝阁中没有看见这样的夹子。”他对女人的这些头饰很有研究,这归功于他有个爱美的姑姑和长相让人操心的姐姐,买漂亮的珠宝能把姑姑哄高兴,给他这个姐姐买珠宝,就是期待着珠宝能让她看起来贵气点,总比扔到人堆里找不到的强。
所以,井行街中的珠宝阁是他常常造访的店铺之一,反正他的小金库基本上都用来买这些珠宝了。
卓婉把珍珠夹又固定住头发,“这是红衣做给我的,珍珠是红衣从冰河中捞出来的,这个是白色的,还有粉丝的,紫色的,蓝色的,黑色的。”
“红衣对你真好。”金猊已经跟着国师学过了地质地貌,心中很是清楚冰河的寒冷和入水时需要承受的自然威胁。
凡是跳入冰河的,百不存一。
“秀衣、青衣还有墨衣对我也很好。”卓婉自豪地对着矮墩子炫耀着。
金猊低下头翻开书,没搭腔。他心里很明白,为什么她们会对她这样好,就像他一样,总想把好东西全给了她。
她值得。
虽然她的脑瓜子不太好使。
“我觉的我背不会。”卓婉愁眉苦脸地看着大毛写给她的两行诗歌。
金猊看了一眼,“很好背。”
“对你来说很容易就能背会,对我来说不是的,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卓婉很有自知之明。
“你先背着试一试。”矮墩子拍拍她的头哄着。
卓婉乖生生地坐到他的旁边,开始反复地读,这一招还是她被撵去书堂时发现的适合她的记忆方法,就是一遍一遍地走心地读,读的多了就不知不觉地背会了。
半个时辰后,金猊已经完成了他的功课,放下课本,满眼怜惜地看了一眼卓婉。
就这么个二三十个字的诗歌,他只看一遍便能记住,再读一遍便能倒背如流。
“背会了吗?”金猊怜爱地问着。
卓婉可认真地点点头,一脸自信道:“会了,我还用师叔教我的方法给诗谱了曲。”
卓婉清清嗓子,开始欢快地唱起来。
金猊听完,礼貌性质地呱唧呱唧得鼓了两下掌,不知该如何告诉他家傻姐,这首诗是首悲壮的战场生死诀别诗。
“姐,你读懂这首诗的意思了吗?”
卓婉点头。“大概意思能懂。”
金猊稳重道:“你来说说你理解的。”
“两军打仗,我们打赢了,然后大毛以对方角度写了这首诗,劝解我们要仁慈。其实,大毛的观念是有点狭隘的。红衣说,在战场上是不能心慈手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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