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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熹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立马跑回房间穿上羽绒服,不到两分钟就奔出了公寓。她想,她也有些话要告诉何之洲。
所以她要去机场,立刻马上。
☆、第1章楔子
“梦想是藏在城市地下的一颗种子。”——《别那么骄傲》
“我爱你,包括你的梦想。这是我爱你的最好方式。”——《致灿烂的你》
☆、第十五章
沈熹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林煜堂了,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了。一个很忙,一个很闲,两人都在s市,见面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虽然她和他曾经的关系很亲密,但是这种亲密正被时间不知不觉冲淡。
时间从来都是神奇又强大,它可以将原本的陌生人变成朋友和情人,也可以将熟悉的两人变得陌生和平淡,它强势又不容置喙,是从不允许人讨价还价的。
现在她和林煜堂两人的关系就是淡淡的,会在网上聊个天,会一起吃个饭,生日的时候都能收到来自对方的简单祝福。除此之外,堂堂每次回老家还会给她带点东西过来,不管是她家还是他家的。上次林妈妈让他带回一些西洋参和铁皮枫斗补身子,他也送了一半给她泡茶喝。
外面路灯清冷,寒风阵阵。林煜堂让她上车,车里暖气开得足,沈熹感觉暖和不少。
驾驶座的林煜堂只穿着一件灰色高领线衫,前几次她见堂堂,他都是衣冠楚楚的上次精英模样,衬得今天的高领毛衣特别有邻家哥哥的范儿。本来脖子修长和皮肤白男人穿高领就特别温暖又性感,比如堂堂,比如那个还在波士顿的何之洲。
沈熹坐在副驾驶找了一个话题:“堂堂,你在a市签了什么合同?”
林煜堂开始说,可能怕她不明白,林煜堂说得很浅白。大概就是两家公司合作一个项目,他是整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谈得很顺利,年底就可以动工了。
林煜堂大学专业很好,不过已经从技术转行做业务,转行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可惜,甚至林叔叔和林阿姨还语重心长地分析堂堂性格根本不合适做业务。事实林煜堂做得比他们想象得都好。不到一年的时间,他换了代步车,还送了林叔叔和林阿姨一个欧洲自由行,从梦幻希腊玩到了比利时。这可把沈建国和吴翎羡慕坏死了,感慨生了一个没出息的女儿。她只能撒娇地安抚他们:“虽然你们的女儿没什么出息,但是你们还有一个半子啊。”
半子……
沈熹出神地想到了何之洲,想到今天他还没给她打电话。这几天她在工作,何之洲几乎每天都会打个电话过来问情况。
“沈熹。”林煜堂叫她。
沈熹回过头,期待地看着林煜堂:“我爸妈给我带什么过来了?”
林煜堂拿出两大袋给她,红色袋子里装着是一件羊绒衫和一条羊绒围巾,都是吴翎亲自给她织起来的。上次她和吴翎打电话,吴翎特意跟她炫耀最近给家里的狗狗织了好几身衣服。她向吴翎要,吴翎就说不织。
沈熹摸着袋子里柔软的羊绒围巾,好感动好开心,她在家里的地位终于跟狗狗一样重了。
另一个袋子里是各种干果山货,其中有爷爷自己捣鼓的麻辣花生。沈熹忍不住剥了一颗吃起来,她对林煜堂说:“我爷爷弄的花生最好吃了。”
然后,沈熹要把花生分一半给林煜堂,林煜堂笑着说:“不用了,我这里还有一袋呢,他们会少了我么?”
堂堂这话倒是真的。两家住得近,沈建国和林叔叔以前又是同事,关系自然亲厚了。不过两家总归没有成为一家。
沈熹拿到了东西,自然也不多留了,今晚她还要再琢磨琢磨工作的事。
林煜堂突然开口:“沈熹,听说你在找工作?”
“诶……是的。”沈熹不知道堂堂怎么会知道这事,想想应该是沈建国告诉他的,她倒不介意堂堂知道她的囧境,反正也不是多丢脸的事。
林煜堂直接问她:“需要帮忙么?”
这个,可以么?沈熹拍了拍林煜堂的肩膀,笑得大大咧咧:“你觉得呢?”
林煜堂温柔地看着她,也像小时候那样拍拍她的脑袋:“我知道了,你加油吧。”
沈熹:(⊙v⊙)貌似有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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